《今日说法》里离奇的案子
案例3 沈阳建国璞隐饭店:殡仪馆不可能事件
期号:20131006
这个案子楼主有印象以来在今日说法里重播多次,刚好前面有同学提到。我每次看都觉得“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的确确是真理,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以拿奖拿到手软了。
闲话不多说,开八。
这个案子案情的曲折绝对让你无法想象。办案警察更是直言:做刑警一辈子都很难碰上一起这么复杂的案件。
2010年7月13日。山东商河。
孙集乡的一块废弃农田因为处于偏僻地带,很少有人涉足。而在这一天,有村民在这块农田游荡时,在农田中的一处鲜有人知的机井里发现了异常,随即报警。
警察蜀黍赶到现场时,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惊了。
只见只比篮球直径大那么一点点的机井里头下脚上的插着一具高度腐败的全裸男尸。
警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尸体从狭小的机井里“拔”了出来,发现尸体由于高度腐败,已然面目不清。但从死者身形判断,死者大概30-40岁,身高1.83,体重90kg。现场因为是废弃农田,荒芜不堪,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尸体被“取”出后,警方在机井底部找到了一柄工具斧。
经过尸检,死者是由于脑后遭到重击所导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时间判断为3个月至1年前,也就是2009年7月到2010年4月之间。现场发现的斧子上没有血迹和指纹。
综上,警察蜀黍现在掌握的情况如下:
1.30-40岁壮年男性,身强力壮。所以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青壮年。
2.抛尸在一处连村里人都很少知道的农田机井里,可见凶手熟悉周边情况,是本地人或是曾在本地来往过的人。
3.死者全裸,说明凶手不希望死者的身份被别人辨别出来。
无名尸类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点就是寻找尸源。
于是结合上面的第二点,警察蜀黍开始排查孙集乡周边村镇是否有失踪人口。与此同时,警方发现的那把斧子也大有玄机。
大家看看这把斧子,和我们平常看到的斧子的区别是什么?
最明显的应该就是斧头和斧柄交界处的加固铁片。这种斧子一般不用于家用,所以警察就到孙集乡附近的五金店排查。终于找到一家店铺有售卖这种类型的斧子。老板表示:这种斧子进了13把,已经不记得卖给谁了。但是是在2009年年底进的货。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因为这说明命案发生在2009年年底之后,将死者死亡日期压缩了整整5个月。
接着又有村民表示,2010年1月28日曾经在废弃农田看到过暗红色类似血迹的物质。
于是警方推测,案件应该是发生在2010年1月期间。
而负责查找失踪人口的警员发现,孙集乡失踪的17个人的DNA都和死者不符,他们还检查了全国失踪人口数据库里的DNA,比对后也均不符。
这也意味着,通过尸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无名尸案呢?
由于找不到尸源,警察蜀黍就改变策略,决定通过逆向思维的模式来破案。
而在这个案子里,依旧结合凶手应该熟悉本地情况的推测,大开脑洞的警察蜀黍们忽然意识到,失踪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是干了坏事潜逃的凶手啊!
于是他们就横向对比在2010年年初左右失踪的孙集乡本地人,果不其然,一个具有作案可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X,30多岁,离异,在当地开养鸡场为生,欠有巨额外债。失踪于2010年年初,但此人身材只有165,十分瘦小,与刻画的嫌疑人有些出入。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于,他曾于失踪前半年买了一辆崭新的轿车,可是却把几乎全新的车拉到修理厂进行“整车喷漆”。而后来由于他失踪了,车也丢在汽修厂没去拿,于是警察蜀黍就找到了那辆车,是一辆红色的桑塔纳。
进行了极其仔细的搜寻后,警察蜀黍在轿车的后备箱角落的一片枯叶上有了发现。
这片叶子上的一点点暗红色物质引发了警察的注意。
考虑到车的喷漆是红色,有没有可能是油漆溅到上面了呢?警察观察后发现,油漆变干后会变得十分硬,而叶子上的物质似乎并不硬,所以极有可能是血迹!拿回法医处分析后,经过4次的反复尝试(因为实在太小了),法医大大终于提取出了完整的人体DNA组织成分!和尸体一对比,果然就是同一个人的。
至此,王X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个凶手,也是个帮忙运尸的帮凶。而警察蜀黍采用的逆向思维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过找凶手来确定死者。
那么死者是谁呢?还是要按照王X的社会关系来排查。
王X本人失踪半年多了,根本找不到他。于是警察调出了他的话单,发现他在2010年年初和两个天津人联系密切。继续调话单,发现这两个天津人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在2010年1月24日就停机了。这个停机的人会不会就是被害人呢?
又经过一轮走访调查,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了--就是那个手机停机的天津人,以下简称A。据A的家人反应,A在2010年1月左右和同乡人B一起外出打工,失去联系。后来返乡的B却告诉A的家人A失联后独自前往外地打工了,所以家人就没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外一个天津人B就是王X话单中频繁联系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B的就成为了警方重点怀疑的对象。在证据的面前,B终于交代了案情。
真相是:2009年7月,天津人A和B被山东人王X以10万元雇佣到商河暗杀一个叫张本岭的男子。然而没想到这个张本岭的命格十分硬,车祸、在车上安装爆炸装置都没有要了他的命。到了2010年1月,杀人的筹码已经增加到14万元,可A、B在又一次暗杀中还是失败了。这时,王X突然告诉B,你和A两个人互杀,活着的那个人可以得到全部的赏金。于是B就趁A不备,在郊外用斧子重击其后脑致其死亡。然后王X利用自己的轿车后备箱和B一起将尸体运到废弃农田的机井里抛尸。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X成为了杀人通缉犯。
但你们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吗?并没有!
因为在过了2年以后,经过无数次关系人的排查和暗访,期间还经历了全国清网行动,警察仍然没有找到失踪的王X!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一个人在外是需要开销的。王X的银行账号、汽车、身份证在失踪后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也都没有见过他,那么他到底躲到哪里去了?
在这个案子里,警察蜀黍发现,王X失踪后曾经给全村男性熟人发了一条群发短信,而这条短信就成为了揭开这个谜团的第一扇门。
短信的内容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很符合一个畏罪潜逃罪犯的情况。所以在2年的过程中警方并没有特别在意,然而有一天,一个警察蜀黍忽然发现了短信中最不合常理的一个地方--称谓!
我们都知道,农村的辈分是很分明的,而他发短信的对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爷爷辈的。在王X的村里,民风还相对保守,若按短信开头的“兄弟”称呼自己的叔爷辈是极其没有礼貌的一件事。即使是群发,也可以叔爷辈群发,兄弟群发啊。
福尔摩斯大大曾经说过:当你排除调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那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于是,结合各方面情况,警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短信不是王X自己发的,而这也就说明,王X其实不是失踪了,他应该也早已不在人间了。
那么杀他的凶手又会是谁呢?
首先怀疑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和王X合伙杀A的天津人-B。因为他们之间是单纯的金钱关系,以利益为驱动。但调查后发现B并没有杀人的作案时间。
这时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你们还记得那个被王X雇了A和B去暗杀的张本岭吗?
在调查AB暗杀案的时候,张本岭曾经在协查中无意说了一句话。而这句话印在一个做笔录的警察蜀黍心里。他说的是:这两个白痴还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话就把他烧了。
“烧”死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往往会发展成火灾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还有什么手段能够轻易地烧掉一个人又不会被人发现异常呢?
那就是在殡仪馆火葬场烧!
警察蜀黍再查,发现这个张本岭在本地经营丧葬服务的店已有10多年,而他的一项日常工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殡仪馆火化。
然而在我国,要火化一个人是有十分严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证明,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会等出具火化证明。
假定王X已经死亡,那么他死亡的日期应该就是在他失踪不久。那么他具体是几月几号失踪的呢?经过多方寻访,一个村民回忆王X失踪的那天,当地的天气是大雾并伴有小雪。警方找到气象局,发现2010年年初只有3月9日下过雪,并且也有大雾。那就可以推测出,王X失踪的日期就是2010年3月9日!
接下来,警方又奔赴本地和临县殡仪馆调查3月9日后10天由张本岭拉来火化的人员名单。查来查去发现他拉来的5个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续。这就奇怪了,难道张本岭不是凶手吗?
警察蜀黍继续脑洞大开,他们调取了张本岭近年来火化人员的所有名单。终于,在2008年12月的名单里面,一个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为这个丁姓老人的名字在2010年3月9日在临县火化人员的名单上也出现过,而拉尸体去火化的,也正是张本岭!
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也不可能被火化两次。而老人家属表示,老人是2008年12月因病去世的,早已火化。所以2010年3月9日被火化的,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踪了的王X!
警方同时还发现,王X雇人来杀张本岭的原因是因为王X与张妻有染,二人合谋欲除掉张本岭。张妻也表示,2010年3月她回家发现冷天,可是家里沙发上的坐垫却不见了。问张本岭,他也支支吾吾的。于是警方仔细查看了张家的沙发,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了几点喷射式血迹,证明属于王X。在证据面前,张本岭承认了自己的确利用多余的空白火化证明,在杀死王X后,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烧了。杀人动机是:和他老婆出轨,却还敢派人来暗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此这个堪称“奇葩中的极致”的案中案终于告破,王X雇凶杀张本岭,没想到反被张本岭杀掉。杀手A和B为了金钱互杀。
案例4:金蝉脱壳
期号:20150119
2014年5月8日,江苏徐州赵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点起床,发现村里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辆小型面包车侧翻在村道边的旱水沟内,已经烧得只剩下车架了。随后,他们报了警。
在等待警察蜀黍来的时候,村民中的眼尖者突然提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发现--驾驶座上好像有个人形!
随后警察的现场勘查也证实了这一点。车内发现了一具已经烧得高度碳化的尸体,面容肢体烧毁极其严重,只能隐约看见个人形。不过警方还是从尸体残留物中找到了男性的外生殖器,并据此判断死者大约40多岁上下。死者随身物品已经全部烧毁,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只剩下一个烧坏的手机和一个皮带扣。而根据村民的说法,昨晚大家睡觉前没有发生火灾,晚上也没有听见车祸声响。于是警方推断,事件应该发生在5月7日深夜至5月8日凌晨。
到此为止,这起案件似乎看上去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村道夜晚没有路灯,道路狭窄,驾驶员不小心侧翻旱水沟内,并且掉入1米多高的旱水沟昏迷。昏迷中汽车发生爆炸,酿成悲剧。
然而在警方对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却出现了。
车辆发生燃烧主要有2个可能,其一是发生自燃,其二是人为纵火。但发生自燃的车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发动机和油箱必定会被烧毁。而现场这辆车的油箱和发动机却完好无损。这就说明,这辆车是人为纵火导致燃烧的,而车上的死者很有可能就是被人谋杀的。
就此,案件由单纯的交通事故变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接下来,就要确定死者身份了。很自然的,通过现场的车牌,警方找到了车主--徐州本地人牛广俊。
牛广俊的妻儿证实牛的确失踪了,随后他们前往现场认尸,牛的儿子发现现场的皮带扣和手机是属于他父亲的。于是警察推测牛广俊已经被杀了。然而随着调查牛广俊的个人背景,警方发现牛广俊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购买了4家保险公司的保额高达150w的人身意外险。而牛妻对此的解释是,牛因为从事装修行业,经常外出,所以对购买保险一事一直比较注意。
接着,现场发现的重要物证改变了整个案情的走向,并且直接锁定了真正的凶手。
在高度碳化的尸体上,警察发现了一小撮死者的头发。这一撮头发位于大脑的后枕部,由于头靠车的靠背,没有和空气直接接触,所以没有被烧掉。
而更奇怪的是,这搓头发的长度居然长达6厘米。普通男性的后枕部头发都是较短的,长达6厘米只有可能是死者的发型是中长发。于是,警方将头发上的DNA和牛广俊儿子的DNA进行比对。
与此同时,法医大大还发现,死者的头骨上有多处被钝物打击的痕迹,其中几处还造成头骨粉碎性骨折。而这种程度的骨伤是不可能在车翻下旱水沟发生的,因为旱水沟高度仅1米多,车辆不可能进行多次翻滚导致头在车里碰来碰去。也就是说,死者是死于头骨粉碎性骨折,之后和汽车一起烧焦的。而DNA的结果也显示,死者并非牛广俊。
那么,死者到底是谁?失踪的牛广俊又去哪了呢?
既然身为车主的牛广俊不是死者,且车烧毁后又下落不明,警方有理由认为牛广俊是这起烧车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于是一路调取监控追踪,从徐州一直追到新疆,终于把牛广俊捉拿归案。
补充一下:现场遗留的长发说明死者应该是从事艺术行当,或是流浪汉。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牛广俊投资失败,欠高利贷50万还不起,于是就想到了杀人骗保这一个办法。他在徐州寻觅了很久,终于在一个菜市场附近锁定了他的“替死”目标--一个流浪汉“憨子”。憨子在附近居民眼中是一个好人,他虽然脑子有些问题,但是几年下来却从来不打扰大家的生活。大家平常还时不时会接济他一些食物衣物。而牛广俊就在5月7日的晚上,来到了憨子身边,用砖头重击他的头部,将失去知觉的他拖上自己的车。把车开到旱水沟里后,牛把手机,皮带扣,衣物等放置在憨子的身上,一把火连车带人烧了。
LZ放这个案子其实是想告诉大家,骗保这种手段在刑侦技术发达的今天,是不可能做到的。而像牛广俊这种自以为杀害流浪汉就不会被人发现的恶劣人渣,必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之前LZ说这个案子和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有点像,就是牛和石神都以为杀流浪汉就不会被人发现,但事实是,没有人有资格剥夺一个和你无冤无仇无瓜无葛的人的生命!
最后,办此案的警察蜀黍一直对于找不到憨子的真实身份表示耿耿于怀,所以他们还在找憨子的家人。已知他徐州口音,40多岁。下面是警察的联络方式。如果在徐州的大家有线索可以联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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